自澳门进境的旅客,可免税携带雪茄的数量为10支。具体规定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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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税限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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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,可免税携带雪茄数量为10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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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,适用于所有自澳门进境的旅客,包括港澳同胞和内地前往澳门地区探亲、旅游的旅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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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烟草制品免税限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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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烟免税限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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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烟烟具:1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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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:3个,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毫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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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常出入境人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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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经常出入境人员(指15日以内进境超过1次的人员),免税携带雪茄的数量限制为2支,且限一天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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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量携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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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携带的雪茄数量超过免税限量,需主动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,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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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出免税限量的部分,海关将依法征税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