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口雪茄的综合税率根据不同情况分为以下两类:
综合税率:50%
该税率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5号《关于发布进境物品分类原则和计税价格确定原则有关事项的公告》附件1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分类表》确定,适用于个人合理自用的雪茄。
免税额度:
计税方式:
示例:
若购买20支雪茄,总价92美元(约合人民币660元),计税价格按实际购买价计算,应征税额为660元 × 50% = 330元,超过50元免征额,需缴税。
综合税率:120.7%
该税率由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复合计算得出,具体公式为:
代入税率(关税25%、消费税36%、增值税13%)后计算结果为120.7%。
适用场景:
示例:
若以CIF价1000元/支进口雪茄,关税为250元,组成计税价1953元,消费税703元,最终综合税负显著高于个人携带或邮寄的50%税率。